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2022年4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重、庄展诺、庄小红(以下简称“庄小红女士等”)与其亲属邓会生提交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通知》,经各方协商,实际控制人三人与邓会生先生以书面方式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本协议签署生效日解除。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庄小红女士等与邓会生先生不曾签署《一致行动关系协议》,庄小红与庄重系夫妻关系,庄展诺是庄小红与庄重的长子,邓会生系庄小红的妹夫,且同为公司原始股东,故作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的说明
经双方商议,邓会生先生已无意向与庄小红女士等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有鉴于此,双方于2022年4月27日签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解除原一致行动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解除前,庄小红女士等与邓会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53,464,992股,占公司股本的35.18%;本次解除后,庄小红女士等与邓会生先生持股单独计算,具体
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庄小红 | 176,057,928 | 24.43% |
庄展诺 | 73,009,350 | 10.13% |
庄重 | - | - |
合计 | 249,067,278 | 34.56%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邓会生 | 4,397,714 | 0.61%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庄小红女士等持有公司 34.56%股份,权益变动未超过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远大于其他股东,庄小红女士等的控制权地位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上市以来,庄小红女士等系公司唯一的实际控制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一直未发生变动。目前庄重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庄展诺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起决定性作用,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拥有实质影响,对于公司经营方针、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等公司行为拥有决定性支配作用。
目前邓会生先生担任公司西南区域运营公司总经理,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继续任职。
本次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其他事项
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一)公司相关股东本次解除的原因合理、充分,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二)本次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庄小红,实际控制人仍为庄重、庄小红、庄展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协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