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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航科技: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立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1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航科技”)于 2022 年4月 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078.68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80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9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22.5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50.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72.1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2BJAG100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备案文号项目环评批复文号
1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55,000.0026,472.13川投资备【2019-510109-37-03-345128】FGQB-0116号成环评函【2019】17号
2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7,000.00--
合计70,000.0033,472.13--

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2 年3 月 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078.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万元)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金额(万元)
1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4,078.684,078.68
合计4,078.684,078.68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078.68万元。以上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XYZH/2022BJAG10289《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078.68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认为:立航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立航科技截至2022年3月2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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