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网站 |
1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4.22 | 巨潮资讯网 |
2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4.26 | 豁免披露(注一) |
3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8.20 | 豁免披露(注二) |
4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9.8 | 巨潮资讯网 |
5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9.27 | 巨潮资讯网 |
6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10.26 | 豁免披露(注三) |
7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10.31 | 巨潮资讯网 |
8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11.17 | 巨潮资讯网 |
9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12.14 | 巨潮资讯网 |
注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注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注三: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讯方式除外)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具备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或其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价格在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出售股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相关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提示其责任和义务,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