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07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本公司前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王之杰诉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一案,海淀区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本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就该诉讼的详细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在股份报价转让信息披露平台(http://bjzr.gfzr.com.cn)进行了披露。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1年9月16日,本案正式开庭审理。原告王之杰诉称:原告已经于2010年3月13日辞去被告公司董事长职务,被告已经于2010年3月15日在中关村园区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关于原告辞去被告公司董事长的公告。2010年4月26日,被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并形成决议,于2010年4月28日将该决议在中关村园区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进行公告,原告不再担任被告公司的董事职务。至2010年10月29日,原告所持被告公司股份已经没有任何法律限制,被告理应按照有关规定,为原告持有的被告公司限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解除限售登记。
  2011年10月18日,本公司收到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海民初字第216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原告王之杰所持该公司全部股份的解除限售登记。
  一审判决作出后,王之杰与本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详见2011年11月7日股份报价转让信息披露平台(http://bjzr.gfzr.com.cn)公告),本公司未在上诉期间就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海民初字第216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
  三、除上述诉讼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本公司将对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予以及时披露。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2月7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