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模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南模生物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9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49.0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319,958.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7,876,199.92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67,876,199.9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8095号《验资报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67,876,199.92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模生物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南模生物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
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南模生物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南模生物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