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简科技:光大证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中简科技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9,564,78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0.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2.8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813,551.89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5,186,430.96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11日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564,787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第000135号)。

契约锁契约锁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需求,由公司采购部门等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可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及金额。按照公司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签订相关合同。

2、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时,由采购部门及负责项目建设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公司向办理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结算账户(在办理银行已有结算账户的,可使用原有结算账户),所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为零保证金。

4、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通过邮件等方式抄送保荐代表人。经审核无异议及公司审批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报与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的募集资金书面置换申请,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同意后将等额资金划转至票据结算账户,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结算账户内的资金支付。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中简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契约锁契约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契约锁契约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简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中简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契约锁契约锁

(以下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吴燕杰 侯传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契约锁契约锁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