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5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095,566股,发行价为2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18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等)人民币14,656,693.93元,余额为人民币1,985,343,304.25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4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258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为:
项目 | 金额(元) |
1、2021年11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 | 1,999,999,998.18 |
项目 | 金额(元) |
减:发行费用(国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 11,690,000.00 |
2、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国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 1,988,309,998.18 |
减:发行费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 2,516,095.57 |
减: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 | 1,300,000.00 |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849,401.64 |
3、募集资金净额 | 1,985,343,304.25 |
加:尚未划转的含税发行费用-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450,598.36 |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 715,807.48 |
减: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项目的募集资金 | 518,429,264.14 |
4、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1,468,080,445.95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惠州分行”),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先由具体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
务负责人签署意见,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再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会向董事会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1日与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币种 | 存款方式 | 状态 | 余额 | 备注 |
存放于理财账户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 | 人民币 | / | 正常 | 1,300,000,000.00 | 注1 |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 513904679610618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135,840,752.18 | |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 633747909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30,354,942.27 | 注2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44231001040048075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1,863,564.83 |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44231001040048067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5,353.33 | |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15244617740079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9,166.67 |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674375091486 | 人民币 | 活期 | 正常 | 6,666.67 | |
合计 | 1,468,080,445.95 |
注1:理财账户余额明细详见“三、(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2: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民生银行惠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1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列示:
存放银行 | 产品类型 | 利率 | 到期日 | 金额 (万元) |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3.13% | 2022-5-16 | 10,000.00 |
平安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65%-2.60% | 2022-5-17 | 10,000.00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1%-4.45% | 2022-5-16 | 5,100.00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1%-4.50% | 2022-11-15 | 5,100.00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2%-4.46% | 2022-5-16 | 4,900.00 |
中国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82%-4.51% | 2022-11-15 | 4,9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存放银行 | 产品类型 | 利率 | 到期日 | 金额 (万元)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农业银行惠州惠阳支行 | 对公大额存单 | 3.35% | 2024-11-12 | 5,000.00 |
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65%-3.11% | 2022-2-24 | 5,000.00 |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2.10% | 2022-3-22 | 5,000.00 |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2.10% | 2022-3-22 | 5,000.00 |
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 7天通知存款 | 2.10% | 2022-3-22 | 5,000.00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13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胜宏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胜宏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胜宏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报告与文件等,并与公司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98,534.3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842.9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842.9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0 | 148,534.33 | 1,970.21 | 1,970.21 | 1.33% | 不适用 | 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50,000.00 | 50,000.00 | 49,872.72 | 49,872.72 | 99.7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0,000.00 | 198,534.33 | 51,842.93 | 51,842.93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此事项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200,000.00 | 198,534.33 | 51,842.93 | 51,842.9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1年11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68亿元,其中,1.68亿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3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高端多层、高阶 HDI 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148,534.33万元,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暂未产生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