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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参加了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工作任务。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与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监督公司按照相关制度、流程规范运作。期间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分别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3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相关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2021年度无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积极进取、稳健经营。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状况良好。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公司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和香港信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力,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专门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更加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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