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
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丰富用信业务品种,获取更优融资成本,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授信方式包括信用和保证等方式。
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和香港信维有限公司提供合计授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10亿元(含等值外币)。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亿元) | 担保方式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13.00 | 保证 |
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0.50 | 保证 | |
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保证 | |
香港信维通信有限公司 | 5.60 | 保证 | |
合计 | — | 20.10 | — |
上述授信、担保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对子公司的授信担保等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若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完成信息披露。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9日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369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430,981.07 | 营业收入 | 401,377.85 |
负债总额 | 347,422.76 | 利润总额 | -1,873.04 |
净资产 | 83,558.31 | 净利润 | 174.98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信维创科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29日注册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街14号注册资本:3,627.485812万元人民币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93,108.56 | 营业收入 | 109,271.99 |
负债总额 | 23,008.40 | 利润总额 | 13,019.54 |
净资产 | 70,100.16 | 净利润 | 11,755.17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465号注册资本:3,195.86万元人民币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57,632.88 | 营业收入 | 37,090.65 |
负债总额 | 15,949.93 | 利润总额 | 6,512.97 |
净资产 | 41,682.95 | 净利润 | 5,811.85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香港信维通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0日注册地点:RM D,10/F.,TOWER A,BILLION CTR 1 WANG KWONG RDKOWLOON BAY KL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 13,970.32 | 营业收入 | 29,135.42 |
负债总额 | 12,511.22 | 利润总额 | 665.87 |
净资产 | 1,459.10 | 净利润 | 665.87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确认拟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银行。上述拟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及实际担保金额以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申请的担保总额。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负责协议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等)相关事项。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可有效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进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实际担保总额为14,718.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6%;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