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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威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1月2日离任。在2021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履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2021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监督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1-04-27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同意
2021-06-28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09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30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2021-10-15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人才需求,积极为公司人才选拔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21年度出席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相关战略发展等事项,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形势,参与讨论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三)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出席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公司《关于2020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议案》等事项,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470753285@qq.com

独立董事:王震国

2022年4月27日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1月2日离任。在2021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履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2021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监督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1-04-27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同意
2021-06-28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09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30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2021-10-15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内部自我评价报告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uzhanchi@sina.com

独立董事:吴战篪

2022年4月27日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履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2021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监督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2021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21-04-27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1、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同意
2021-06-28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09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1-08-30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2021-10-15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提出管理薪酬体系设计思路,做到独立、忠实、公正地履行职责,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讨论审议公司审计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定期财务报表等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及时提出企业应重点关注的经营事项;在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师当面沟通、问询,全面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审计情况,保证了年审工作独立、有序的完成。

(三)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uyanjian@zju.edu.cn

独立董事:朱燕建2022年4月27日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于2021年11月2日当选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之后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11月2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人才需求,积极为公司人才选拔建言献策。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958639461@qq.com

独立董事:高义融

2022年4月27日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于2021年11月2日当选为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之后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对履职期间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11月2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深入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交流沟通。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同时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媒体对公司报道。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进行信息披露,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时,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资金往来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职权,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平时通过自学以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2021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596731568@qq.cm

独立董事:王明强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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