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董事、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1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年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期间 | 履职董事会届次 | 备注 |
王森 | 2017年8月24日至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 | 履职 |
刘志军 | 2020年4月24日至今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 | 履职 |
章靖忠 | 2020年10月26日至今 | 第八届董事会 | 履职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仔细阅读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2021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提交的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 | 亲自表决 (次) | 委托出席 (次) | 弃权 (次) | 反对 (次) | 缺席 (次) | 出席股东大会(次) |
章靖忠 | 4 | 4 | 0 | 0 | 0 | 0 | 2 |
刘志军 | 4 | 4 | 0 | 0 | 0 | 0 | 2 |
王 森 | 4 | 4 | 0 | 0 | 0 | 0 | 2 |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会次 | 时间 | 主要内容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4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8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1年10月25日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从有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定期报告等其他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 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4月27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会议 | 时间 | 主要内容 |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2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2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 项 | 意见类型 |
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0 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 80%的独立意见 | |||
2021年8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各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了会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在任期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还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各独立董事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六、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督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监管文件
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2021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及时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和其他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自身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方面和公司法人结构治理方面的认知和理解,有助于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的能力。
八、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
2022年,章靖忠先生、王森先生、刘志军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章靖忠、王森、刘志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