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但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预计可在一个月内解决前述违规担保问题。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9.5条项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9.5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若公司不能在2022年5月28日前(含5月28日)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关于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及主要原因
公司近期通过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公司或指定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8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计7.57亿元的担保,上述公司所贷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使用。以上存单质押担保均已到期,债务人已还清借款及利息,质押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9.5亿元的担保,上述公司所贷资金均用于日常经营使用。其中,债务人曾于2022年3月23日归还贷款并解除质押担保4,000万元,剩余质押担保尚未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9.1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敦促实际控制人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预计可在一个月内解决前述违规担保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五)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9.5条项规定“上述违规行为存在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和9.5条第(二)项“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若公司不能在2022年5月28日前(含5月28日)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担保情形的发生,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持续追踪相关进展,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也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力争尽快消除违规担保情形。具体如下:
1、公司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保证上市公司的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处置资产、合法贷款等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