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适用指引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公司对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同时,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相关运输等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等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具体调整如下:
受影响报表科目 | 对2021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元) | |
合并报表 | 母公司 | |
营业成本 | 9,189,748.79 | 23,620.75 |
销售费用 | -9,189,748.79 | -23,620.75 |
相关运输等成本列报的调整将对公司毛利、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