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欣盛路园区7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在 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2021年度公司经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德明先生、黄珺女士、金维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2021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已根据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出具《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856.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5.17%;实现利润总额4,030.0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8.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7.33%。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7,824,4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83.47万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对现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审计任务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评估,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长沙华源智慧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智慧生活”)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450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餐饮服务、物业维护服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利用期货市场和场外期权的套期保值功能,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原材料钢材、铜材类相关的热轧卷板和铜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余额在任意时点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决定日常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合同文件。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国际业务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对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管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对未来经营使用需求的测算,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任意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涉及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卢布等公司业务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2年4月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修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制度具体内容于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子议案1-2,5,10-12还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内容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于 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还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补充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2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4.4亿(含2022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1亿元)。其中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的敞口额度不超过2.4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精实机电

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1亿元;其他控股子公司在敞口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范围内调配使用。具体授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本次授信有效期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审批之日起一年。同时,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补充申请敞口授信额度共4.5亿元(含2022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2亿元),其中: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含2022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0.5亿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自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审批之日起一年;拟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申请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含2022年度已预计授信额度1.5亿元),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自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江新区支行审批之日起一年内。

上述授信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使用金额及业务种类,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及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

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中“桂东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变。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董事会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范围及授权有效期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

中“桂东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中“桂东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

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中“桂东县100MW/200MWh储能电站建设”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实施地点由桂东县调整为永州市冷水滩区,并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宝、汪晓兵、佘朋鲋进行了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修订和完善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制定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因公司拟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文件中的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7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表,该损益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

具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审核字7470号)。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

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