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Konfoong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江丰”)因经营资金需求,拟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美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丰电子材料(香港)股份有限公司(Konfoong Materials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2、企业法人编号:No.2172870
3、成立时间:2014年11月25日
4、注册资本:10,000美元
5、企业地址:5/F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BUILDING 4-4A DESVOEUX ROAD CENTRAL,HK
6、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专用材料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销售。
7、与本公司的关系:香港江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818.51 | 10,627.99 |
负债总额 | 7,633.62 | 7,593.18 |
净资产 | 2,185.88 | 3,034.81 |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1-3月 |
营业收入 | 21,447.67 | 6,051.82 |
利润总额 | 2,020.01 | 860.22 |
净利润 | 2,020.01 | 860.22 |
注:以上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银行贷款1,000万美元。
3、保证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具体担保内容以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后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江丰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为了进一步满足香港江丰经营资金需求,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范围以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香港江丰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美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4.5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155.20万元人民币(不包含本次担保,包含10亿日元,日元汇率按100:
5.1552折算),本次担保经董事会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5,715.00万元人民币(包括4,000万人民币,10亿日元,1,000万美元,日元汇率按100: 5.1552折算,美元汇率按1:6.5598折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10.7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不存在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