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2-017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参照2021年全年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测,预计2022年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不超过3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1,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83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400万元,向关联人借款20,223万元并向其支付资金占用费不超过764万元。具体关联交易内容及上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下表。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登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3、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2022年 | 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15,000万元 | 3,387.97 | 8,526.38 |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100万元 | |||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700万元 |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再生水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3,100万元 | 280.79 | 1,359.71 | |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15,000万元 | - | 4,558.81 | |
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300万元 | - | 30.31 |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 | - | 1,154.52 |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 | - | 205.60 |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 | - | 2,219.59 | |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800万元 | |||
小计 | 不超过35,000万元 | 3,668.76 | 18,054.9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电、水 | 协议价格 | 不超过500万元 | 111.57 | 461.61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纸 | 市场价格 | - | - | 31.23 | |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纸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1,000万元 | |||
小计 | 不超过1,500万元 | 111.57 | 492.84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托管费 | 协议价格 | 不超过330万元 | 330.19 |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协议价格 | 不超过500万元 | 115.80 | 464.29 | |
小计 | 不超过830万元 | 115.80 | 794.48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 | 劳务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75万元 | 50.12 | |
湘中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 劳务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20万元 | 13.15 | ||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协议价格 | 不超过5万元 | |||
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 | 市场价格 | 不超过300万元 | 29 | 371.79 | |
小计 | 不超过400万元 | 29 | 435.06 |
向关联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向关联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 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基准利率 | 本金2723万元,资金占用费不超过164万元 | 资金占用费发生45万元 | 本金3468万元,资金占用费发生208万元 |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基准利率 | 本金17,5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不超过600万元 | 资金占用费发生111万元 | 本金12978万元,资金占用费发生454万元 | |
小计 | 本金不超过20223万元,资金占用费不超过764万元 | 资金占用费发生156万元 | 本金16446万元,资金占用费发生662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2021年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 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8,526.38 | 10,000 | 9.64% | -15%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
满洲里中诚通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000 | 0.00% | -100% | |||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200 | -100% | ||||
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000 | -100% |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再生水 | 1,359.71 | 1,500 | 100.00% | -9% |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 | 原材料 | 205.6 | 500 | 0.23% | -59% | ||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558.81 | 9,100 | 5.16% | -50% | ||
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30.31 | 100 | 0.03% | -70% |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154.52 | 2000 | 1.31% | -42% | ||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原材料 | 2,219.59 | 2900 | 2.51% | -23% | ||
小计 | 18,054.92 | 31,300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纸 | 4,000 | -100% |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 纸 | 31.23 | 50 | 0.03% | -38% |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电 | 461.61 | 900 | 15.07% | -49% | ||
小计 | 492.84 | 4,950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托管费 | 330.19 | 350 | 10.78% | -6% | |
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租赁费 | 464.29 | 500 | 100% | -7% | ||
小计 | 794.48 | 85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 | 劳务 | 50.12 | 150 | 0.06% | -67% | |
湘中诚通物流有限公司 | 劳务 | 13.15 | 100 | 0.01% | -87% | ||
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 | 371.79 | 1,000 | 0.42% | -63% | ||
小计 | 435.06 | 1,250 | |||||
向关联人支付资金占用费 | 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208 | 210 | 10.50% | -1% | |
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占用费 | 454 | 688 | 22.96% | -31% | ||
小计 | 662 | 本金不超过2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不超过898万元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2021年度差异原因说明: | ||||||
1、满洲里中诚通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因产品选择范围增加,供货价格高,减少了采购量。 | |||||||
2、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无临时高白化机浆采购需求计划,未采购。 |
3、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原材料不适用,未采
购。
3、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原材料不适用,未采购。 |
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安泰分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因该公司在10月份注销,停止业务。 |
5、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因其业务调整,部分业务未开展合作。 |
6、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价高未采购。 |
7、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价高未采购。 |
8、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减少了运输业务。 |
9、湘中诚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本年度实际发生一单业务,后续由中国纸业代理。 |
10、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根据实际生产状况,部分项目暂停。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欣注册资本:503,3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1号楼1501经营范围:林浆纸生产、开发及利用;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苜蓿草、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煤炭、焦炭批发、零售;市场营销策划;销售食品。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本部)(已经审计)资产总额350亿元,净资产14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34亿元,净利润4.01亿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纸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纸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蒙
注册资本:408,394万元
住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升路48
经营范围: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造纸机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林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杂品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煤炭销售;石油及制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批发; 金属材料、木材、废纸、废钢铁、矿石、机器设备、机电产品、水泥、橡胶、电线、电缆销售;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饲料及原料的销售;粮油销售;港口装卸及物资中转服务(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7,611万元,资产净额15,7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2,689万元,净利润-7,193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泰格林纸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泰格林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浆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文升
注册资本:173,200万元
住所:宁夏中卫市美利造纸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浆纸的生产与销售,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来料加工及三来一补业务。
2、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7,198万元,净资产-364,118.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00.68万元,净利润-8,424.69万元。
3、美利浆纸是中冶纸业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美利浆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节能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东
注册资本:1,800万元
经营范围:再生污水的回收、排放、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纸浆、纸制品、造纸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机械零配件的销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2、2021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70万元,净资产-3,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85万元,净利润-1,615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环保节能公司是中冶纸业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环保节能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五)中国物流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樊世轩
注册资本:14,700万元
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砖塔村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装卸搬运、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货运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物流方案设计、咨询;贸易经纪与代理;农、林、牧产品(专项审批除外);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煤炭及制品、纸及纸制品的批发及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企业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为准);
网络商品现货交易;停车场服务;仓单质押业务;物业管理与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暖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
2、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资产总额 28,398.51万元,净资产16,107.0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802.80万元,净利润 66.31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流公司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物流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六)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纸宏泰”)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岳阳市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海关路岳纸集团生活区恒泰小区旁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凭资质证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凭资质证书从事建筑工程设计、装修设计及相关咨询业务;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家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批零兼营;纸机设备安装。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24亿元,净资产5,554.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2亿元,净利润1,077.24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纸宏泰系岳阳林纸的子公司,岳阳林纸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纸宏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纸宏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七) 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生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宁夏中卫市美利造纸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植树造林及生态修复;林产品加工;林业机械制造;木材经营、销售;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治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光伏工程设计、施工;矿山、煤矸石山的治理修复;地质灾害治理、创面边坡生态修复;苗木花卉种植、销售;纸及纸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煤制品销售(不含储存);纸浆销售。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3,281.98万元,净资产1,263.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52.73万元,净利润-97.73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西部生态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西部生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西部生态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八)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银河”)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轶
注册资本:65,439.50万元
住所:山东省临清市西门里街
经营范围:机制纸、纸制品生产、销售;危险废物治理。按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业务。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86,148.13万元,净资产-244,633.7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8,952.06万元,净利润8,818.67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冶银河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中冶银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九)诚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融资”)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俞雄伟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诚大厦2号楼1503室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已经审计)资产总额 595,731万元,净资产220,11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423万元,净利润9,123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诚通融资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诚通融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十)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12层1201室至1228室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投资除外);(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外);(十二)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
债券;(十三)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83,823.97万元,净资产663,131.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274.16万元,净利润30,071.61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诚通财务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诚通财务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十一)湖南天翼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翼”)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城陵机洪家洲5号
经营范围:纸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日用百货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527万元,净资产-5,6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016万元,净利润578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南天翼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湖南天翼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十二)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纸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田生文
注册资本:167,231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11号
经营范围:各类机制纸、纸板、加工纸、包装用纸的生产、科研开发、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学矿产品、金属矿产品、重晶石、滑石、石墨、萤石、菱镁矿、耐火矾土、硅灰石、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石膏、珍珠岩、温石棉、金刚石、氧化钙的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生产、科技开发、销售;造纸原料林种植;原料竹、苇及草浆、苇浆、竹浆、木浆的生产、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装饰;机械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与工程承包;工业工程设计;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8,128万元,净资产-734,0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万元,净利润-3,979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冶纸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的
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不存在履约风险。
(十三)湘中诚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中诚通”)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钰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大石山路1号办公楼2楼经营范围:仓储;货运信息服务;交通设施、设备运输、装卸服务;货物装卸;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不含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物流方案设计、咨询;集装箱及其使用机具、五金机电销售、租赁;高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及专控产品)、矿产品、农副产品、粮油食品、预包装食品及饮料、副食品、茶叶、酒、木材、胶合板、家具、橡胶制品、皮革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电机械设备、农机农具、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轻纺制品、服装鞋帽、棉纱、絮棉、麻类、棉短绒、土特产品、建筑材料、起吊运输机具、煤炭、医疗器械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再生资源回收与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停车场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6,216万元,资产净额41,5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390万元,净利润1,292万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湘中诚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以合同的形式明确进行约定。
2、价格结算:交易价格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双方的交易可以利用各自具有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交易价格参照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并以合同的形式约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不但能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能够降低相关费用,并有效防范风险。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