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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2】审字第9034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6,694.6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67,775.74万元;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165.88万元,提取盈余公积516.5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8,249.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12,898.4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股利85,405.42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的原则对派发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4、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九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九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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