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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康制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应有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次议案表决情况
2021.4.2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对2021年度银行授信结构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调整的议案》 10、《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1.4.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审议通过
2021.5.2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1.5.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1.8.2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
2021.10.12第四届监事会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
第十七次会议2、《关于收购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通过
2021.12.2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会计政策变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并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与财务负责人、审计机构人员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16.60万元。其中,关联销售130.45万元,关联采购186.15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控制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金额之内。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以自有资金4,400万元收购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140,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单日最高担保金额为10,269.29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对外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相关担保行为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度,公司引入了NC Cloud软件系统,对“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执行了新的租赁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本次续聘事项。

(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现金管理实施过程中实际单日最高金额为98,40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核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主要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将不定期组织成员加强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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