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1-002),具体如下: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3,700万元–1,900万元 | 盈利:1,554.21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3,860万元–2,060万元 | 盈利:513.30万元 |
(三)修正后的业绩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修正前 | 修正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3,700万元–1,900万元 | 亏损5,000万元-4,400万元 | 盈利:1,554.21万元 | 盈利:2,088.17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3,860万元–2,060万元 | 亏损5,500万元-4,900万元 | 盈利:513.30万元 | 盈利:1,047.26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修正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2020年1有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及公司执行的具体收入政策,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在“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营业收入“,公司产品交付前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包装物及出口关税,属于销售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应运输成本、包装成本、出口关税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据此,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前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当前业绩预测数超出前次业绩预告区间范围且偏离值达到业绩修正披露要求,因此须对前次2021年度业绩预告作出上述修正。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后续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力度,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