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派生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我们在任期内均出席会议并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及时向公司质询了解所需的议案背景材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对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和关系到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议案进行了慎重研究和投票表决,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我们分别担任了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2021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要求,各司其职,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会议独立意见
2021年1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肇庆鸿特为台山鸿特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全资子公司远见精密员工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远见精密员工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山鸿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及关联人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变更授信事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在公司各定期报告编制和公司各项议案审议的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和介绍,并深入公司现场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多次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3.我们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2021年,我们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运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切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确保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熊锐、吴向能、何惠华(已离任)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