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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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第1-2 页
二、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第 3 页
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
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2]普字第90009号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执行了专项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贵公司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列报和披露相关信息;(2)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四、对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相关的信息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度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 前期重大差错更正的原因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及公司执行的具体收入政策,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在“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营业收入“,公司产品交付前所提供的运输服务、包装物及出口关税,属于销售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应运输成本、包装成本、出口关税应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营业成本核算。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受影响的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重述前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重述后金额 |
存货 | 256,772,309.22 | 17,117,296.05 | 273,889,605.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19,921.09 | -2,158,825.09 | 1,861,096.00 |
应交税费 | 2,382,574.30 | 408,769.32 | 2,791,343.62 |
未分配利润 | 418,322,091.00 | 14,549,701.64 | 432,871,792.64 |
营业成本 | 910,530,988.79 | 68,761,326.63 | 979,292,315.42 |
销售费用 | 94,522,295.94 | -75,043,248.90 | 19,479,047.04 |
所得税 | 4,758,271.82 | 942,288.34 | 5,700,560.16 |
净利润 | 15,542,077.93 | 5,339,633.93 | 20,881,711.86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4 | 0.01 | 0.0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4 | 0.01 | 0.05 |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