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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及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情况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770033

2、对于出席的每场会议,本人都于会议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人对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调整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出售优世联合资产及与控股股东签订优世联合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出售优世联合资产的估值和交易作价依据、变更优世联合2021年度业绩承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主动了解并掌握定期报告工作安排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公司审计委员会还对公司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与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体制的建设与完善。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管理层人员的聘任,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不定时的对公司时任董监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公司董监高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

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

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其次,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核、及时调查和问询,并就相关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在2021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和渠道来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三)加强自身学习

本人在任职期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2021年度,本人未发生如下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21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时间已满六年,自2022年2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以及一起工

作过的同事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公告。

述职人:彭建云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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