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四届1次 | 2021-1-8 |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四届2次 | 2021-4-27 |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四届3次 | 2021-8-26 |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四届4次 | 2021-10-29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四届5次 | 2021-12-21 | 关于公司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基本规范,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均能按照国家财政法规、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报告期内,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亦对因资金占用导致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监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和会计差错更正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规范透明,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具了上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专项报告,其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内控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报告期内,对前期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整改,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强化了内部控制功效,能够有效防范重大错报风险,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 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化并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