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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山鼎: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77,843.31元,其中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032,895.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3,289.5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929,606.3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184,577.47元,减去2021年度分配股利4,214,594.10元。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969,983.3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股本规模、利润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公司董事会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140,486,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2,809,729.40元,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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