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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百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百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3.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93.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09.3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7106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462.24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66.2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813.30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40.8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78.58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3,919.39万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相关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合计10,596.38万元,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10万元的存款余额3,328.64万元按

序号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19,830.3519,830.353,705.9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25.014,525.01603.19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4,950.004,950.00153.13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0.00
合计49,305.3649,305.364,462.24

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1万元的存款余额436.20万元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梅林支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的存款余额6,537.17万元按对公智能通知存款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的存款余额

7.96万元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响水河支行超过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的存款余额125.41万元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共计10,435.38万元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情况

(一)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09.31万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9,305.36万元。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缺口,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投资成本,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保持不变,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规模进行调整,由49,305.36万元调整至15,209.31万元,其中: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的整体投入由19,830.35万元调整为9,497.52万元。鉴于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决定利用惠州金百泽工业园区已有生产大楼一二

序号募投项目调整前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万元)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19,830.359,497.529,497.52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525.011,527.291,527.29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4,950.004,184.504,184.50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
合计49,305.3615,209.3115,209.31

三楼预留及腾转空间约8,000平米进行PCB先进制程产能技改和电子装联产能技改,从而节省建筑类和相应配套设施资金投入7016万;此外,将产能设备与车间装修投入由12,814.35万元调整为9,497.52万元,将资金针对性用于购置产能扩充见效快、提升制程质量能力和增效降耗的设备和智能制造系统。本次调整后,仍满足5G通信设施、工业控制、医疗、新能源汽车产品、电力、人工智能、物联网等行业对中小批量一站式服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整体投入由4,525.01万元调整至1,527.29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PCB特种基板技术研发软件购置、电子电路检测中心升级和先进电子产品研发平台建设,而将减少研发产品生产设施投入,采用共用PCB和PCBA样板生产线设施,保证了研发项目的开展与技术能力的建设。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数字中台项目”的整体投入由4,950.00万元调整为4,184.50万元,项目建设将缩减部分外购数字化产品与组件投资,调整自主研发与平台优化集成相关投入占比,主要围绕数字化平台系统集成研发,结合已开展的工程数据中心建设工作及业务流程相关优化调整,以确保对业务灵活性与个性适配。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额缩减,由20,000.00万元调整0万元。

(三)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事项是在原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及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和项目运作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

整,具体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的多个信息系统评估、研发、实施和测试周期较长,为保证项目的可靠性、准确性,同时基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该项目周期由2年调整为3.5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项目建设程序管控严格,对供应商选择和沟通程序较为严谨,调研谈判和分析论证周期较长,同时新冠疫情对项目建设进度带来较大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项目实施周期由2年调整至2.5年;

“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实施周期维持2.5年不变;

以上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均为惠州金百泽,实施地点不变。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并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序号募投项目调整前预计建设周期(年)调整后预计建设周期(年)
1智能硬件柔性制造项目2.52.5年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2.5年
3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23.5年
4补充流动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金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充分考虑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资的情况、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实际进展期限需求,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现阶段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百泽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8日

何 俣曾 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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