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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百泽: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经营工作回顾

2021年,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公司坚持“资本赋能、科创引领、拥抱数字化”战略原则和“大营销、强财经、精组织”发展理念,推动现代化企业建设,稳步推进变革创新,开展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总体经营保持稳中有进。公司整体营收同比增长20.21%。其中,IEMS业务克服了供应链“缺芯”困难实现明显增长,营收同比增长26.11%,特色的创新型电子制造服务进一步得到市场的认可。

公司坚持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大客户战略持续落地,行业拓展中心进一步聚焦行业和定向战略客户;各业务板块理性应对挑战,产能单位稳健提升产能,突破瓶颈,产能结构逐步完善;公司保持“专精特新”特色,持续投入技术研发与创新,不断夯实技术优势;同时,公司加速推进中台化转型探索,启动系列中台化转型工作,强化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建设,以数据化管理助力企业经营。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履行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通过各方面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1年2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021年2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18年-2020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5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设立成都子公司的议案》
2021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制定<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制定<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10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1年3月19日2020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年9月10日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和行使职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2021年2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10月25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2021年,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9项议案。

2、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各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2021年,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1项议案。

4、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五)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提名及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资格审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事项发表意见,对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发行人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认真、高效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年披露定期报告2期,发布公告及其他文件70份,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以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等合法权益得到

最大程度的保障。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1年,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公司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监管部门等的联系,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咨询等与投资者保持密切联系。通过互动易平台共答复投资者209条问题,回复率100%。开展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活动1次。通过与投资者和机构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沟通,增进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了解,树立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八)内控情况

1、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

公司一直致力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并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2021年,公司不断优化与完善各项内控管理规范,各项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2、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鉴证意见

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23444-2号),结论意见为:“我们认为,金百泽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2022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2年,公司将全面深入开展规模倍增工程,聚焦主业、强化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全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募投项目,落实产能建设,技术提升;聚焦电子产品研发与硬件创新,全面推进科创服务,赋能客户;推进数字化转型建设和工业化转型,打造发展动能;深化管理变革,全力激活发展动力;推进风险管控,夯实发展根基。

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充分贯彻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发挥公司治理的关键作用。完善各层级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前瞻性;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继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切实做好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强培训学习,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推进公司战略实施,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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