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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雪莱: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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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8154号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页 次
一、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1-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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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2]008154号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10908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雪莱特公司2021年度合并收入15,548.50万元的0.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77.74万元。上一年度审计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是以合并报表归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计算的,这是由于2020年度雪莱特公司更正后的归母公司股东权益仅为676.77万元,归母公司股东权益是否为正数成为投资者衡量雪莱特是否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条件的关键指标,因此,上一年度审计使用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以合并报表归母公司股东权益的5%计算。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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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经营能力

2021年度,雪莱特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17,441.8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支出1,098.7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15,318.98万元,其中合并资产总额为 56,210.84万元,负债总额为76,703.00万元且存在大额逾期债务未偿还,公司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雪莱特披露了公司可能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以及管理层计划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项举措来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暂未公开披露这些举措的具体执行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我们仍存在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减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注释20”所述,雪莱特公司持有的广东雪莱特大宇产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宇基金”)份额账面净值为7,817.34万元,公司根据获取的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标的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采用资产基础法估算大宇基金期末公允价值并计提了减值准备金额1,470.0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雪莱特对大宇基金的账面价值为6,347.29万元。

由于管理层未能提供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标的公司2021年度完整的财务资料,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雪莱特管理层采用资产基础法所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是否恰当、准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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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于雪莱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1、持续经营能力

雪莱特公司己在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中披露了公司可能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以及管理层计划通过多项举措来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并未充分披露这些改善措施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表,这些改善措施是否可以在未来12个月内顺利推动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导致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疑虑。因此我们对雪莱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减值事项

雪莱特公司持有的大宇基金份额账面原值为7,817.34万元,2021年公司根据获取的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标的公司的未经审计财务报表,采用资产基础法估算大宇基金期末价值并计提了减值准备金额1,470.05万元,影响2021年损益为-1,470.05万元。由于未能获取大宇基金对外投资标的公司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我们也无法对标的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详细了解,雪莱特管理层采用资产基础法所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可能无法信赖,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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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性。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审计意见的基础,针对该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减值事项保留审计意见涉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雪莱特财务报表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计提不准确,根据公司持有的大宇基金份额账面原值7,817.34万元,公司可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在0-7,817.34万元之间,该事项不足以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性影响,因此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外,雪莱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存在多个事项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由于管理层未充分披露这些改善措施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举措能否实施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根据审计取证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于2021年4月27日对雪莱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3676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该报告中导致发表上述意见的事项,我们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2904号关于对雪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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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司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中披露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部分措施(如“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未能在2021年有效落地执行,导致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仍然存在,公司财务状况未能得到有效缓解,截止本专项说明日,公司仍存在多个不确定事项且相互影响,导致我们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对本年度的影响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建新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清平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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