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我们核查,《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反映了事项的实际情况。我们各独立董事将持续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静 曾繁华 张丹丹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