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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对企业管理过程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内审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为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四、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授信额度,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促使公司进一步扩展业务的需要,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近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李新宇先生、李苑女士、宋隽逸先生、倪正东先生、张跃先生、封模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上述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提名程序等,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李新宇先生、李苑女士、宋隽逸先生、倪正东先生、张跃先生、封模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及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曹越先生、秦拯先生、文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上述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提名程序等,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曹越先生、秦拯先生、文颖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津贴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拓维云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相应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该项担保。

独立董事(签字):张跃 倪正东 许长龙

2022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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