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编号:2022-02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192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7.2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327.1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819.1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8,592.6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680.5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545.96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388.61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66.03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224.63万元,手续费支出2.05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896.5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96.58万元。
2021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9.07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15,545.9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87.25万元(其中:
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10.3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77.38万元,手续费支出0.5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募集资金净额 | 47,327.10 | ||
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8,592.63 |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680.54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2021年度使用金额 | 1,329.07 | ||
合计 | 30,602.24 |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6,724.86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5,545.96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 -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 |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相关收益 | 2,478.43 | ||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 2.57 |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3,654.75 | 见本专项报告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258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379,625股,每股发行价为4.3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99.998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33.80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0,266.188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
361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0.51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51万元),尚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 133.81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20,400.51 万元。
2021年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685.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余额为7,9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2,0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08.22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20.3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87.91万元,手续费支出0.0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项目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募集资金净额 | 20,266.19 | ||
减:截止2021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金额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 | |
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 - | ||
2021年度使用金额 | 8,685.66 | ||
合计 | 8,685.66 |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11,580.53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7,900.00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 2,000.00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 |
加: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相关收益 | 108.78 | ||
减: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 0.05 | ||
加:暂未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 | 133.81 |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1,923.06 | 见本专项报告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15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1102021119000720758 | 4,082,129.0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905230510102 | 32,172,606.35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 325601000018170544562 | - | 本年已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 | 541766175334 | - | 本年已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 7324310182600116463 | - | 本年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512906933810201 | 292,767.53 | |
中国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553474577626 | - | 本年已销户 |
合 计 | - | 36,547,502.93 |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银 行 名 称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905230510207 | 249,314.6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9243810603 | 7,764,558.4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110905230510210 | 11,216,741.95 | |
合 计 | - | 19,230,615.05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602.2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685.6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680.54万元已于2015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5,545.96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7,9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赎回。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作方名称 | 理财产品类型 | 理财金额 | 理财起始日期 | 理财终止日期 | 预计到期收益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2,000.00 | 2021-12-03 | 2022-03-03 | 16.5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七、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57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股份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柯利达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整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附表1: | |||||||||||||||||||||||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67,593.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14.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287.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建筑幕墙投资项目 | 否 | 26,286.80 | 26,286.80 | 1,329.07 | 9,444.80 | -16,842.00 | 35.93 | — | — | 不适用 | 否 | ||||||||||||
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 | 否 | 4,460.60 | 4,460.60 | 4,460.60 | - | 100.00 | 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之(2) | — | 不适用 | 否 | |||||||||||||
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881.40 | 9,881.40 | 10,329.35 | 447.95 | 104.53 | 2018年11月 | —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956.10 | 1,956.10 | 1,625.29 | -330.81 | 83.09 | — | —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4,742.20 | 4,742.20 | 4,742.20 | 100.00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
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
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 | 否 | 11,846.19 | 11,846.19 | 8,685.66 | 8,685.66 | -3,160.53 | 73.32 | — | — | 不适用 | 否 | |
西昌市一环路历史风貌核心区二期及城区亮化工程二期PPP项目 | 否 | 8,420.00 | 8,420.00 | -8,420.00 | — |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67,593.29 | — | 67,593.29 | 10,014.73 | 39,287.91 | -28,305.3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公司变更了该募投项目实施的地点(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说明),主要系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带动了我国西部建筑装饰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为紧抓西部建筑装饰市场的发展机遇,开拓西南市场,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并收购了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拟打造成都幕墙生产基地,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本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综合竞争优势。因项目投资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改变,以致项目进度延迟。项目前期使用了公司的自有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建筑装饰行业业务的开展较为依赖企业长期的资源和品牌积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成都光电幕墙投资项目的主体厂房已竣工且已能实现部分产能,但是鉴于公司在西南地区的客户资源积累依然较为薄弱,且市场开拓以及幕墙业务推广需要一定时间,导致当前西南地区业务订单取得情况较为不理想,因此项目产能无法充分有效利用。出于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考虑,2019年下半年以来公司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放缓,未来,公司将根据西南地区订单情况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2)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因城市发展需要和苏州工业园区城铁综合商务区建设的推进,原“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的实施地被划为城市建设规划范围,不允许增加项目投资。因此,为保证项目的继续实施,公司变更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的地点(实详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说明),项目进度因此相应推迟。此外,该募投项目将与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装配化装饰系统及智能家居项目合并实施,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目前,该项目正处于正常施工阶段。 (3)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11月竣工,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前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所致。 |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构架和实施方案主要为实现公司新研发大楼的信息管理功能,目前公司开发的数据平台尚未竣工验收,后期还需要持续改进。据平台尚未竣工验收,后期还需要持续改进。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构架和实施方案主要为实现公司新研发大楼的信息管理功能,目前公司开发的数据平台尚未竣工验收,后期还需要持续改进。据平台尚未竣工验收,后期还需要持续改进。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5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0.54万元。该项置换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5)第350ZA0131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审验》。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03月1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5,545.96万元。 2021年01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7,900.00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本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 18 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根据本公司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累计理财金额共6,000万元,已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共11,000万元(此金额包含收回期初理财余额5,000万元),实际获得收益共77.38万元,报告期末无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司在确保不影响非公开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累计理财金额共13,000万元,已实际收回本金金额共11,000万元,实际获得收益共87.91万元,报告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金额共2,000万元。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报告期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报告期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