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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钢股份:柳钢股份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柳钢股份”)与控股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到期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 本次签订的《生产经营服务协议》,系本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签订了《生产经营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目前已到期。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优化辅助性材料资源配置及强化生产性服务的保障为目的,经双方协商,拟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世庆

注册资本:431,961.00万元

主要股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轧钢、机械加工修理,水泥制造,矿山开采,煤气、氧气生产,汽车货物运输

住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财务状况:2021年度总资产422.28亿元、净资产220.31亿元、营业收入

469.52亿元、净利润45.97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辅助材料的供应:柳钢集团向柳钢股份供应部分生产所需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冶金石灰、轻烧白云石、白云石、屯秋粉矿、氧化铁皮等。

2、能源动力的供应:柳钢集团向柳钢股份供应生产及生活所需的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水、软水)、电、气体(包括但不限于压缩空气、蒸汽、氧气、氮气)、等动力产品及服务。柳钢股份向柳钢集团供应生产所需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煤气)。

3、运输服务:柳钢集团利用其拥有的运输设备(含铁路、叉车、吊车等)向柳钢股份提供其在供、产、销经营活动全过程所需的运输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关联价格和服务费用应公平、合理地确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按下列顺序予以确定:

1.参照的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和费用。

3.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柳钢集团的交易是双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签生产经营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董事吕智、赵峰、池昭梅、罗琦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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