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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股份: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07,941,100.4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243,380.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243,758.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7.28%。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开展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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