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2021年,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职尽责,主动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障公司运营合规性、有效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会强先生、朱祁先生、李海涛先生、郭洁女士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附件:1.邢会强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2.朱祁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3.李海涛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4.郭洁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邢会强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1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议题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情况 |
股东会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 2021.05.14 | 10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29 | 3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
董事会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32 | 现场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8.25 | 9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0.11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0.28 | 7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10 | 8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4.16 | 5 | 现场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六)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充分结合了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实际,能够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
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独立意见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04.20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董事2020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度薪酬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08.27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三、日常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
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全面有效监督、检查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参加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全年参加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薪酬设置方案》等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切实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行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分别参加了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公司举办的董监高专题履职培训和反洗钱专项培训。通过上述培训,不断深入学习了解独立董事职责与责任,强化风险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任期,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邢会强2022年4月26日
附件2:
朱祁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1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4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议题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情况 |
股东会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 2021.05.14 | 10 | 现场参会 | 不适用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29 | 3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
董事会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3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8.25 | 9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0.11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0.28 | 7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10 | 8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9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25 | 3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1.10.28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2.29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4.16 | 7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8.25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9.2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1.12.10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六)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
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充分结合了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实际,能够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独立意见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04.20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董事2020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度薪酬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08.27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
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有效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参加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委员,2021年参加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公司2020年度风险管理(评估)报告》《公司2020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限额的方案》等有关事项,同时持续跟踪了解重大风险信息,评估风险管理有效性,跟踪督促风险排查及化解工作,掌握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提升公司合规风控管理能力。
(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行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以及监管政
策的变化,分别参加了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公司举办的董监高专题履职培训和反洗钱专项培训。通过上述培训,不断深入学习了解独立董事职责与责任,强化风险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2022年任期,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朱祁2022年4月26日
附件3:
李海涛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1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议题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情况 |
股东会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 2021.05.14 | 10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29 | 3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
董事会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3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8.25 | 9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0.11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0.28 | 7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10 | 8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1.04.16 | 5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六)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充分结合了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实际,能够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
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独立意见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04.20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董事2020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度薪酬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08.27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
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组织召开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组织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公司2021年度薪酬设置方案》等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切实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合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行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分别参加了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公司举办的董监高专题履职培训和反洗钱专项培训。通过上述培训,不断深入学习了解独立董事职责与责任,强化风险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任期,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李海涛2022年4月26日
附件4:
郭洁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1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会议届次 | 召开方式 | 召开日期 | 议题数 | 出席方式 | 表决情况 |
股东会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现场结合视频会议 | 2021.05.14 | 10 | 现场参会 | 不适用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12.29 | 3 | 视频参会 | 不适用 | ||
董事会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32 | 现场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17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08.25 | 9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0.11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10.28 | 7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12.10 | 8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1.03.19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1.04.16 | 9 | 现场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1.08.25 | 3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1.10.28 | 2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2.29 | 1 | 视频参会 | 全部同意 |
本人就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议案均认真审阅,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公司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及以往审计工作经验的全面了解,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审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通过了解公司有关资料,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形成的应收款项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进行,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六)审议《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认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充分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提出,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八)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人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充分结合了行业及公司的发展实际,能够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方式、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独立意见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21.04.20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董事2020薪酬执行情况及2021度薪酬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独立意见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2021.08.27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三、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
料,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沟通、主动搜索决策所需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有效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2021年,本人持续关注行业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更新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分别参加了山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以及公司举办的董监高专题履职培训和反洗钱专项培训。通过上述培训,不断深入学习了解独立董事职责与责任,强化风险内控与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任期,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郭洁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