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2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积为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红,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光股份、太阳电缆、福日电子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青山纸业、安记食品、漳发展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林红、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林红、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妍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30万元。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收费将以2021年度审计收费为基础,并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履职条件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