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6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7
议案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4
议案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5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6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8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43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51议案十五: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5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元信息”)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示:上海市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前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严格遵照届时会议地点所在区域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参会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及填报疫情防控表格等相关防疫工作。未履行疫情防控政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有权依据相关政策拒绝其入场。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1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456号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年5月11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亚东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2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
15 | 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准时出席历次会议,规范审议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软件基础平台领域专业厂商,重点面向金融、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等行业建设自主可控软件基础设施的需求,依托自主研发的软件基础平台系列产品及完善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IT架构重塑,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信创和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市场机遇,公司基于完善的产品线布局和深厚的技术能力,深耕金融、电信、政务、能源等重点行业市场,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42.93万元,同比增长2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12.63万元,同比增长
24.74%;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54.56万元,同比上升35.6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79.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08%。
同时,为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期发展优势,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全栈式信创中间件、智能数据中台、数字化应用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加大普元应用服务器、大文件传输平台、低代码开发平台等多款重点产品研发创新与技术投入。公司2021年研发费用7,519.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1%。
二、公司投资情况
2021年,公司认购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大吉奥”)股权,占比1.6494%,该事项已于2021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武大吉奥以领先的地理信息和时空大数据治理能力,深度服务自然资源和城市治理现代化。武大吉奥拥有业内领先、自主可控的GIS基础平台系列软件和时空大数据平台产品,为自然资源、城市治理、生态环保、应急指挥等提供强大的时空大数据治理能力,推动政务管理“智治”、多源信息“智联”、公众服务“智用”,服务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建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北京普元智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普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普元金融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苏州普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西普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上海鸿翼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1%股权,持有武大吉奥1.6494%股权。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亚东先生、司建伟先生、杨玉宝先生、施忠先生4名非独立董事及施俭女士、许杰先生、孙鹏程先生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换届工作程序合法,设置科学合规,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2月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3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3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3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4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4.《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1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5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年,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了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内容,及时落实股东大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自上市以来,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广大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提供了便利,并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公开邮箱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与交流,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传播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按规范执行投资者调研、电话咨询等各类投资者关系事务,切实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伴随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以及产业数字化转型和行业信创的快速推进,正在推动软件中台基础架构领域面向云化、智能化、定制化等趋势发展。公司将持续专注于软件中台基础架构领域,纵向深耕金融优势行业,横向积极拓展电信、政务、能源、先进制造以及其他重点行业市场,通过坚持技术创新、扩展营销体系、打造优秀团队和优质的服务来推动规模化经营,持续提升公司财务表现。面向数智未来,公司以加速客户数字化转型为愿景,以助力我国信创产业为使命,并致力于发展成为我国软件基础架构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厂商,成为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使能者。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实现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继续合法合规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及时地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执行其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1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陈凌女士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庆敬先生、刘开锋先生组成。陈凌女士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2月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3月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3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5月1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1年8月18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10月19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12月1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的经营运作合法合规,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改进,设立了内控合规机构,有效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
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本年度财务报表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况
公司2021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职责,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及风险管理情况,认真核查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等情况,积极配合、支持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切实提升监事会监督的效力和效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对2021年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各位股东汇报,报告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施俭女士、许杰先生、孙鹏程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易爱民先生、周辉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换届前后公司独立董事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施俭,女,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会计专业硕士。曾任上海民族乐器三厂经营股股长、上海远洋宾馆有限公司综合会计、上海欣达工贸公司财务部经理、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香港康密劳远东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企业财务总监、祥和控股集团集团副总裁兼CFO、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助理、业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业务总监。自2019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许杰,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澳洲西悉尼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董事、广
州汇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堆龙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州汇泰典当行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咫尺网络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未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浚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大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蓝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鹏程,男,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中盛粮油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律师、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高级经理、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与合规部高级经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主管、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及高级合伙人、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易爱民(离任),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科学院软件工程研制中心高级工程师、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汽车网技术总监、上海达内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北京全息互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5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周辉(离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线管理副总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北京楚星融智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数字冰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2021年5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在会议上,我们对议案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并谨慎、独立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对2021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 | |
施俭 | 11 | 11 | 10 | 0 | 0 | 否 | 2 |
易爱民(离任)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周辉 (离任)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许杰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孙鹏程 | 5 | 5 | 4 | 0 | 0 | 否 | 1 |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根据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并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业务发展情况等相关事项,通过实地考察、线上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科学化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我们传递相
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得公司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有效地保证了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股权激励情况
2021年,公司推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首次授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回购股份情况
2021年,公司推出了两期回购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两期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79,933股(含第一期及第二期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5,400,000股的比例为3.23%,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7,701,509.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六)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度,就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音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我们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在认真审议对应议案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并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我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经历、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及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提名、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
(八)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披露业绩预告。2021年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对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十)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发展计划,并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规模、利润增长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完善,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十五)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十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七)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结合公司2021年度的整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
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参加培训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补充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提升履职能力和素质,切实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施俭、许杰、孙鹏程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五: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元信息)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普元信息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同比变动(%) |
资产总计 | 1,079,482,890.38 | 1,089,491,404.11 | -0.92 |
负债合计 | 154,220,943.45 | 111,470,228.16 | 38.3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25,261,946.93 | 978,021,175.95 | -5.39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变动(%) |
营业收入 | 436,429,258.93 | 360,718,170.70 | 2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126,299.19 | 31,365,211.08 | 2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53,899.29 | 8,007,188.28 | 83.01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642.93万元,同比增长20.99%,主要系2021年公司深挖重点客户数字化转型和行业信创需求,拓展业务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83.01%,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行业优势积累,深挖重点客户数字化转型和行业信创需求,积极开拓市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所致。报告期内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02.27万元,如同口径剔除该影响因素后的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比上年同期的增减情况参见下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同口径扣除影响因素前 | 同口径扣除影响因素后 | 同口径扣除影响因素前 | 同口径扣除影响因素后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126,299.19 | 42,545,570.83 | 24.74 | 3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53,899.29 | 18,073,170.93 | 83.01 | 125.71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同比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794,048.95 | 18,447,429.64 | 262.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381,248.54 | 126,410,790.81 | 41.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02,562.39 | -24,382,600.00 | 不适用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572,735.10 | 120,475,620.45 | 20.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62.08%,主要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90%,主要系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流出7,622.00万元,主要系2021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支出的现金,以及支付的现金股利较上年增加所致。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同比变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434.80 | 3,065.41 | 2,687.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 4,179,961.33 | 5,648,760.64 | -26.00 |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763,303.15 | 19,244,073.27 | 13.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5,091.50 | 2,286,367.42 | 2.57 |
所得税影响额 | -3,901,390.88 | -3,824,243.94 | 不适用 |
合计 | 24,472,399.90 | 23,358,022.80 | 4.77 |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2022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公司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市场情况和2022年度经营发展计划目标,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公司编制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本预算报告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本预算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包括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普元智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普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普元金融科技(宁波)有限公司、苏州普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广西普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无异常变化。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行为的重大影响,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求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6、公司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7、本预算期内未考虑公司的重大的资产收购、兼并行为。
8、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财务预算情况
随着产业变革加快演进,中国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
的具体工作提上日程。《中国信创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显示,未来三年信创产业将开始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广,产业迎来黄金发展期。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面向企业数字化转型及行业信创领域的巨大发展机遇,公司将围绕产品技术创新、信创建设、营销拓展、组织管理等方面深入发展推动规模化经营,促进核心竞争力和财务表现持续提升。
四、特别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财务预算及经营目标,仅为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0,188,713.26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2日,公司总股本95,4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582,38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908,806.5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7.33%。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582,3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在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二)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6.5万元/年(税前)。
三、发放办法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监事。
二、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发放办法
(一)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8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15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01.4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455.0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5,026.3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34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 14,902.12 | 14,902.12 |
2 |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 12,113.26 | 12,113.26 |
3 |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6,413.36 | 6,413.36 |
合计 | 33,428.74 | 33,428.74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7,5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026.32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二: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
(四)投资期限:一年。
(五)资金来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新增 |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 |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及其他事项。 |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及 |
其他事项。 | |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情形。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违反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权限,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五十二条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 第五十三条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
第八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 | 第八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算; …… |
第八十二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 第八十三条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
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第八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 删除 |
第八十六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八十六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 |
及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 | |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〇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〇八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
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
新增 |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制。 |
第一百六十二条 ……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 第一百六十三条 …… (三)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 |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可以续聘。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条款,公司同步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4月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体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十五:
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