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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戴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戴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戴辉)在2021年度担任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2021年度工作中,本人定期检查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事项除对两个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提请增加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关于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反对票之外,对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投反对票的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4400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151500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时,对关于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核销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半年度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向第三方机构申请开具保函并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转让有限合伙企业份额暨退伙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与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信息。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保持联系,就公司生产情况、产品销售、市场环境变化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全面细致的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及进行定量的考核,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任职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财务报告等议案。

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

估和考核,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配合监事会薪酬与考核活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五、 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调查,与董事会秘书、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知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坚持审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自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证监会与交易所的有关文件,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 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在此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应有的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作用。

特此报告。

金龙机电--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戴辉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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