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2-019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东莞市豪利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利泰”)100%股权对外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豪利泰、溧阳豪泰达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豪泰达”)、常州联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辉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将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将变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8)。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除在《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提及的与联辉光电已签署并正在履行的订单外,预计与联辉光电新增发生总计不超过5,110万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该事项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金额为不超过5,11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
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经测算,公司及子公司与联辉光电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含税) | 年初截至2022年3月末发生金额(含税) | 上年发生金额(含税)(2021年8-12月) |
向关联人采购已加工原材料 | 联辉光电 | 玻璃盖板等产品 | 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 ≤3,300万元 | 251.89万元 | 422.99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 | 联辉光电 | 原材料玻璃等 | 同上 | ≤1,700万元 | 202.57万元 | 407.23万元 |
向关联人出租资产 | 联辉光电 | 出租财务管理和办公管理系统软件 | 同上 | ≤10万元 | 0 | 0 |
向关联人出售和出租资产 | 联辉光电 | 出售和出租机械设备 | 同上 | ≤100万元 | 0 | 0 |
合计 | ≤5,110万元 | 454.46万元 | 830.22万元 |
注:联辉光电成立于2021年8月。
(三)2021年度与联辉光电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度,联辉光电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常州联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4、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康安路8号5幢
6、法定代表人:王伟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26XKLJXM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学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自其从2021年8月成立至2022年3月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1年12月末 | 2022年3月末 |
资产总额 | 5,595.80 | 5,419.07 |
负债总额 | 5,265.09 | 5,174.29 |
所有者权益 | 330.71 | 244.79 |
利润表项目 | 2021年8-12月 | 2022年1-3月 |
营业收入 | 374.33 | 340.62 |
净利润 | -869.18 | -588.37 |
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的十二个月内,联辉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1、履约能力分析:联辉光电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法人主体,自其成立以来就与公司持续交易,在日常交易中均能按合同约定履约,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联辉光电发生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产品、商品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与联辉光电将按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结算价格,结算方式在具体订单或买卖合同中约定。
3、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联辉光电的日常关联交易未签署总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具体交易的产品数量、单价、金额另行以具体的订单、协议或合同进行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联辉光电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其成立以来就与公司持续交易。公司向其销售原材料玻璃,经其加工形成玻璃盖板后销售给公司。公司继续与其发生交易是过往合作的延续,因联辉光电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该等新发生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向联辉光电采购的已加工原材料和销售的原材料,也可以从市场上其他第三方企业采购和销售同类产品,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与关联方联辉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过往合作的延续,因联辉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变成关联交易。公司与联辉光电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公司不会因该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我们认可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联辉光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无董事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联辉光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联辉光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过往合作的延续,因联辉光电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而变成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方联辉光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董事需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