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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90,880.0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791,058,323.2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066,933,301.24元。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满足上述条件时,公司该年度应该进行现金分红;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时,公司该年度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但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也未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此我们表示同意。该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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