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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品宅配: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曾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曾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2021年度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还列席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2021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薪酬方案》《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 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整装产业创新研发中心的议案》以及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 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京东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重新申报、公司与北京京东签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终止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涉及关联交易、《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公司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 2021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审议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在2021年度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人利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并提出完善审计部工作的建议,与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审阅和监督工作,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本人作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除了到公司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以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工作间隙等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2021年度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曾萍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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