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董事陈茵、郭凌勇、汤建军、俞卫国、张延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