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该会计规定明确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特征和条件,规定了对PPP项目合同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公司目前尚未存在PPP项目合同。
(2)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该会计规定明确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的有关金融工具和租赁负债的修改的相关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以及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1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该会计规定明确了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的会计处理和列示披露要求。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该会计规定规范了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公司按照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3)亏损合同
该会计规定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公司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计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