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202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101,219.63元,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105,330,384.76元,2021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5,065,102.23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6,978.05万元,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不分红不转增。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增增、刘振光、刘策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开展经营活动,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204,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并赋予董事长转委托权。
1、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计划:
序号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授信金额(万元人民币) |
1 | 中信银行 | 10,000 |
2 | 北京银行 | 10,000 |
3 | 上海农商银行 | 35,000 |
4 | 中国农业银行 | 30,000 |
5 | 交通银行 | 5,000 |
6 | 华夏银行 | 25,000 |
7 | 华瑞银行 | 30,000 |
合计 | 145,000 |
2、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计划
序号 | 银行名称 | 拟申请并购贷款金额(万元人民币) |
1 | 上海农商银行 | 7,200 |
合计 | 7,200 |
3、子公司的授信计划:
序号 | 授信主体 | 与本公司关系 | 银行 | 拟申请授信金额(万元人民币) |
1 | 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中国银行 | 3,000 |
2 | 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 | 1,000 |
3 | 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 | 19,500 |
4 | 新加坡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南洋商业银行 | 20,000 |
5 |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北京银行 | 1,000 |
6 |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 | 1,000 |
7 |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交通银行 | 1,000 |
8 |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信银行 | 1,000 |
9 | 上海易迦程能源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信银行 | 5,000 |
合计 | 52,500 |
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请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同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董事会补选何晓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严健军(主任委员)、周桐宇、刘策
2、战略委员会成员:徐增增(主任委员)、刘振光、刘策、周桐宇
3、审计委员会成员:何晓云(主任委员)、严健军、卢玉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第15号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六)、议案(九)、议案(十)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