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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独立董事2021年述职报告(邢以群)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于2021年6月16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均亲自参加任期内公司召开的6次董事会会议并表决相关议案,其中现场出席3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3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1年,本人任期内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21年6月16日,对公司原总经理辞职原因出具了核查意见并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7月2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8月30日,对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1年12月6日,对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12月15日,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调整事项、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期间内,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1年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得到较好的执行;公司经营层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会计师等的沟通,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对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监督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认真对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进行事前审核,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进展,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

本人认真、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本人将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独立董事:邢以群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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