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重工”)2019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天能重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326号)的核准,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700,0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9,600,000.00元后,所募集资金690,400,000.00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45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356,603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元,扣除中泰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4,2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
996,895,860.97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后,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以下简称“浦发市南支行”)以及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以下简称“交行胶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市南支行以及交行胶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69,068.8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序号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900001052 | 300,000,000.00 | 0.00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0940 | 390,400,000.00 | 0.00 |
3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700001053 | 0.00 | |
4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1686 | 0.00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690,400,000.00 | 0.00 |
以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742,266.78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99,689.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600001338 | 400,000,000.00 | 0.00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1306277 | 596,895,860.97 | 0.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996,895,860.97 | 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686,892.89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69,04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87.4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068.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风电场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2,941.04 | 30,027.86 | 100.09% | 2020年10月 | 4,080.70 | 是 | 否 |
德州新天能赵虎镇二期 50MW风电场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46.37 | 30,000.97 | 100.00% | 2021年1月 | 3,747.20 | 是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 | 9,040.00 | 9,04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0,000.00 | 69,040.00 | 5,987.41 | 69,068.83 | 100.0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 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 不适用 |
用进展情况
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合计23,118.65万元: 公司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3,118.6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0)第000870号《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已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742,266.78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960万元为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28.83万元主要是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用于募投项目支付影响。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9,689.5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689.4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689.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偿还债务 | 否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99,689.4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0,109.59 | 99,689.59 | 99,689.48 | 99,689.48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注1] 偿还债务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产生的效益无法具体量化计算,但实际上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1年8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5,614.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专字(2021)第000328号《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实际置换82,689.4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686,892.89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募集后承诺投资额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20万元为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2)第000153号),报告认为:天能重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能重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天能重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天能重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杰 李 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