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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开展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认真执行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坚持发展实业,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稳步开展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重点和2022年度主要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克服陆上风电“抢装潮”后陆上风电建设的波动,并抓住海上风电“抢装潮”机遇,完善海工基地布局,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积极申报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指标,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发电业务打下基础。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08,09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9,540.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53%。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等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1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塔架产量约39.50万吨,实现销售约39.72万吨,其中,海上风机塔架和单桩实现销售约11.88万吨。

2020年陆上风电“抢装潮”后,2021年度(尤其是2021年上半年)陆上风电建设规模波动较大。但公司提前布局,沿海自北向南建成三个海工装备基地。以海上风电“抢装潮”为契机,公司积极拓展海工业务。同时,公司持续发挥质

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但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市场竞争压力增加等原因,导致公司净利润增幅略有下滑。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为32.07亿元,其中,海上风电塔筒及单桩等订单约12.36亿元。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在继续持有运营现有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申报和核准。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约481.8MW, 实现营业收入约48,796.81万元,利润约17,810.90万元。其中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1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2,156.97万元,利润约5,980.21万元;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363.8MW,实现营业收入约36,639.84万元,利润约11,830.69万元。

3、签署框架协议,储备光伏项目资源

2021年3月,公司与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签署《格尔木市500MW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储备光伏开发项目500MW。

上述框架协议所涉及相关项目需要公司履行前期勘测、项目申报、主管 部门核准等程序,相关项目能否获得核准批复、获得核准批复的容量规模以及实际投资规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核准的规模为准。

(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9,600,000.00元后,所募集资金人民币690,400,000.00元均已汇入天能重工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45号验证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69,068.8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742,266.78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1年6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7号),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11,356,603股,募集资金总额1,001,095,860.97元,扣除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4,2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996,895,860.97元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35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使用99,689.4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0.00万元,账户均已销户。销户前余额686,892.89元已转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切实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公司将产业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抓手,积极寻找机会,将产业扶贫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开展精准扶贫。

1、青海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当地扶贫局协商支付2021年度建档立卡的1668户贫困户,合计支出精准扶贫款5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共和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兴海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贵南县项目:精准扶贫334户;扶贫款为100.2万元。

2、大安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协助合作方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大安同瑞”)开展精准扶贫,即大安项目精准扶贫款由大安同瑞所获项目电站分红款承担,但为确保扶贫效果,如当年大安同瑞获分红款不足以支付当年全部扶贫款的,不足部分由公司先行垫付,大安同瑞通过以后年度分红款补足。

二、2021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2022年董事会共召开十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9个议案;

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10个议案;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 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5个议案;

2021 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天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 年8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 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天能转债”的议案》等5个议案;

2021 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2个议案;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个议案;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2个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了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独立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对依法应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含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均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出具了独立意见,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召

集召开会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

三、2022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公司将继续坚持塔筒制造业务与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双轮驱动战略”:以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为基础,深耕风电塔筒制造细分领域,紧跟国家政策及新能源发展方向,适时“走出去”、适机“并进来”,以内涵式增长和外延式扩展为手段,积极拓展产业链相关领域,以质量谋生存,以协同求发展,逐步形成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海工装备制造、新能源开发利用以及战略投资等为核心的产业集团。2022年度,公司将锚定战略目标,密切跟进国家政策及新能源发展方向,持续推进塔筒及相关配套产品制造与销售,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发电业务。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风机塔架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1)陆上风机塔筒业务

公司将积极开拓市场,继续加大陆上风机塔筒制造业务的营销力度,依托公司的质量、技术和市场布局等优势,着力提高风机塔筒及相关配套产品的产销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关注大基地项目进展,积极参与招投标;

二是积极研究跟进,参与“老风场”技改市场;

三是适时提高塔筒制造产能,将塔筒制造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有效结合。

(2)海上风机塔筒、单桩等业务

公司将努力克服“抢装潮”后短期风电建设规模下降的波动因素,积极开拓市场,争取订单。同时,继续扩大产能,为未来海上风电大发展做好产能储备。

为顺应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公司已经沿海完成3个海工基地布局,自北往南依次是:大连海工基地、江苏海工基地、广东海工基地。根据全国及山东省海上风电规划,2022年,公司将在东营新增建设一个年产20万吨的海工基地。同时,

推进江苏、广东等基地的技改项目,增加导管架、吸力桶业务,适当提高产能。

未来,公司将依托上述沿海四个海工基地布局,积极推进“两海战略”(海上风电和海外风电),加大海上风电市场开发力度,并逐步培养拓展海外市场业务的能力。

2、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发电业务的运营规模

公司将积极推进储备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对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投入力度,重点提升公司风力发电场的持有规模,进一步提升拓展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能力。使新能源发电及相关业务(主要是风电场、光伏电站)为公司贡献稳定的现金流,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

同时,公司积极探索风电相关业务,适时推进对风电制氢、风力发电与储能结合等方面的研究和人才储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治理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增加人才储备,推进股权激励与业绩考核,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通过强化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

4、进一步做好资本规划,推进再融资项目实施

(1)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项目

为推进公司风电场建设和部分工厂技术改造,公司于2022年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7,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将积极与中介机构、深交所沟通,推进项目实施,为募投项目获取建设资金。

(2)其他融资业务

公司2022年度资金支出仍然较多,包括不限于新能源发电场建设、制造基地建设和日常运营物资采购等。公司将积极筹划,开展多渠道融资,继续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项目贷款及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通过不断提升融资能力,优化投融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助力公司做大

做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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