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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古群)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古群)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1年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5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贴现)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1年10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1-6月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2021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献计献策,提高了公司运作规范水平,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相关事项。此外,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和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三)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

六、培训与学习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古群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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