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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明智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等各类业务,并根据银行要求,公司可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亦可以接受公司关联方为前述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总额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在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王勤平在授权期限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融资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调整各银行间的授信额度、代表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所有相关授信合同、协议、文件等。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监事会认为: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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