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包头明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2】0280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