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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思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2021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韩慧博先生、梁宏建先生、宋昕先生,其中韩慧博先生、宋昕先生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韩慧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讨论内容
2021年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确认〈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1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审议〈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初稿)〉的议案》
2021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1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和2021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结合对公司经营及信息披露情况的了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己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规定,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权利,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行使职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韩慧博 梁宏建 宋昕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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