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六楼多功能会
议厅
(三)召集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五)主持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遂宁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 含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 17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2,845,411,66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123,350,416
股的 55.5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发行金融债券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调整发行金融债券方案的议案 2,845,411,661 100.00% - 0.00% - 0.00% 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卞昊、王颖;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7 日